近日,原告施某起诉被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由被告张某向原告施某支付本金40万元及利息6万元。因被告张某逾期未完全履行清偿义务,施某申请执行。案件受理执行后,被执行人张某向法院缴纳了案款本息合计46万元。案款执行到位后,我院按《建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税收征管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向市税务局送达了“民间借贷涉税案件资料移交单”,市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依法进行征缴。此次“联动”依法保障国家税收权益,守护了国家的“钱袋子”,是执源治理有效手段之一。
2022年,旬阳法院与旬阳税务局签署了《建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税收征管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法院与税务机关各自的工作内容与分工,双方建立执行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缴纳流程衔接为主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申请执行人利息所得和被执行人财产处置的执行案件中推进个案税费征缴。
下一步,旬阳法院将继续与税务机关做好合作联动,打好能动司法“组合拳”,推动构建执源治理司法服务新模式。(吉恩)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