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闫小路)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明确写入这两部法律。这标志着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8年1月22日,周至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召开部门会议,就2018年公益诉讼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探讨。
第一是尝试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一体化机制,在案件线索的统一受理、检察建议的备案审查和重点案件的请示督办等方面不断完善,从而提高办案质量。
第二是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要有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留意百姓茶余饭后、街头巷尾的议论,时刻有寻找线索的意识,
第三是借助社会公众的力量,开通“绿色通道”,受理群众关于生态环境侵权的投诉和申诉,在损害结果鉴定中广泛吸收社会力量的参与,增加公益诉讼线索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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