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10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当天上午,宝鸡渭滨区开展的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在人民公园南门(天下第一灯)广场举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永利致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青,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赵英凯,区政协副主席路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宽让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全体人员集体诵读宪法部分章节。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进行法律咨询等形式,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普及宪法以及日常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并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就宪法的基本内容、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让群众深入了解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内容,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赵永利在活动中指出,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掀起宪法学习和“八五”普法宣传新高潮,努力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区上下必须深刻认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力推进法治渭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统筹开展宪法“九进”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正确导向。广大群众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真正做到办事依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渭滨区全民法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渭滨区将加大法律宣传,建设法治渭滨,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家庭与社会和谐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干事,省宝鸡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同志及干警参加活动。(宝鸡市渭滨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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