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的投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越来越强,保险因为其独特作用,逐渐成为人们的选择,保险虽集投资、融资、理财为一体的复合型金融产品,但是当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作为被执行人时,保险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近日,旬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因惧怕保险产品被强制执行主动履行债务。
李某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因张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给付4万元的货款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经财产调查,张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查询到张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有非人身属性的商业险。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保险公司调取被执行人张某的投保信息,并再次与张某联系,张某认为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声称法院无法强制执行,心存侥幸,仍拒绝履行。
于是执行干警告知其如果不主动履行,就要强制执行其所购买的商业险,保险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如强制执行会造成缴纳保险的年限中断、作废等情况,为被执行人造成一定的损失。遂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将案款付清,该案顺利执行完毕。(计婷)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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