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宝鸡市2023年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行政中心盛世广场举行。宝鸡市副市长、市交安委主任、市公安局局长贺东出席并宣布启动令。宝鸡市交安委副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汪红波主持启动仪式。
活动中,汪红波宣读《关于表彰2023年度市级“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行政村” 及“宝鸡好交警”“宝鸡好司机”“文明交通优秀志愿者”的决定》。参加领导给2023年度市级“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行政村” 及“宝鸡好交警”“宝鸡好司机”“文明交通优秀志愿者”获奖代表颁发奖牌和证书。客运驾驶人代表张鹏和民警代表高文辉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宝鸡市交安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怀顺提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护航“一四五十”战略,坚持力量下沉保畅通、严查严管防事故、优化服务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文明交通实践中,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交通安全文化与政务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民间文化有机结合,群众文明交通素养持续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他希望全市要以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紧扣“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要全面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要严格执法,持续强化道路交通问题整治,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对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行动起来,积极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示范者、宣传者,通过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深化落实各级交通安全职责,推动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社会参与”的交通安全格局,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作出应有贡献。
此外,近日来,按照部局、省总队部署安排,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围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主题,纷纷走进辖区学校、企业,来到社区、农村大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造势,有侧重、有深度,合民心、顺民意,受到广大群众一致欢迎和好评。(李海妮)
责任编辑:曹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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