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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推行10项机制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8-01-23 14:29:5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刘小会)为了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如期实现“四个基本”的目标,陕西省法院系统坚持问题导向,迎难而上,全力打造了10项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执行工作逐步走上常态、规范、科学发展轨道。

一是建立完善了执行联动工作机制。陕西省委成立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陕西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法院多次联合召开全省会议,部署推进;协调省级纪委、工商、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建立了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协调公安、交管等部门建立查控被执行人、查扣被执行车辆工作机制。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增强了执行合力和威慑,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建立完善了“三统一”管理机制。以执行信息化为依托,推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通过建立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推动实体化运行,实现了执行工作重要信息的上传下达、执行事项的协调配合、疑难复杂案件的执行会商、重大案件执行现场的远程视频指挥,推动了执行联动和执行协助,增强了内部合力。通过完善四级法院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至上而下实现了执行重点案件、涉执信访案件、执行舆情的督办,网拍、执行案款、终本案件、公布和屏蔽失信被执行人的监管以及执行质效和执行管理指标的动态分析和研判,优化了执行资源配置,促进了“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

三是建立完善了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强化立案不忘审判、审判不忘执行的“一盘棋”思想,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着眼法院工作大局,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坚持以保全促执行,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的规定》《关于建立诉讼保全保险机制的规定》,推行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制度,降低财产保全门槛,为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2017年,全省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2663件,执结2268件,同比分别上升3.17倍、2.43倍。积极构建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研究制定《执转破实施意见》,在全省部署推进,为“僵尸企业”退出终本程序畅通了出口。目前,西安、渭南、铜川等中院已开始受理破产案件,有的已经进入破产审查程序。

四是建立完善了联合惩戒机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陕西省“两办”名义印发实施;协调陕西省文明委下发文件,明确失信被执行人一律不得授予文明荣誉称号;与陕西省纪委、检察、公安、工商等单位分别制定了《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妨碍、抗拒和不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控被执行人、查扣被执行人车辆的实施办法》和打击拒执犯罪公诉、自诉两个《指导意见》等文件,为各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提供了遵循。协调陕西省信用办成立了联合信用惩戒领导小组,省级联动部门制定了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办法》;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用好用足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充分发挥联动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打击抗拒执行和联合惩戒“老赖”的高压态势。2017年,陕西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458人,限制高消费5329人,限制出境2161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和备案41137次,拘留3978人,罚款371人,移送并判处拒执罪57人,在联合惩戒威慑下,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人数较往年有大幅提升。

五是建立完善了财产查控机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最高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作用,推行律师调查、悬赏执行、执行联络员制度;搭建中院与最高院不动产“点对总”查询平台,完善与地方金融机构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协调公安、交管等部门建立了控制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车辆的工作机制,有效弥补了查控手段的不足,查人找物实现了由传统单一模式向多元化模式转变。2017年,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向人民银行查询1560次,各商业银行查询106614次,互联网金融查询90517次,工商查询80053次,车辆查询94597次,证卷查询77155次,冻结29308次9222651.09万元,划拨515次6960.11万元。通过公安“缉查布控”和“交通路面查扣”,布控失信被执行人9374人、被执行人车辆1450台,查扣车辆514台,价款1.2亿元。

六是建立完善了网络司法拍卖机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出台了陕西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意见》,为全省121家法院在淘宝网、京东网开通了司法拍卖平台,从4月1日起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网拍工作,拓展了变现渠道,提高了变现效率。2017年,全省法院网络拍卖涉案标的物2386件,拍卖3035次,成交额24亿元,成交率34%,溢价率达37.63%,节省佣金1.2亿元。

七是建立完善了执行案款管理机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创新案款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一案一人一账号”实施意见》,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并建立“一案一人一账号”案款管理机制,实现了三级法院的执行案款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付。新的管理机制将案款管理由线下搬到了线上,进一步规范了案款发放审批、实时监控和后续管理,提高了发放效率,为将执行案款尽快兑付给债权人、将胜诉权益变为真金白银提供了制度保障。全省法院执行案款及时发放率达100%。

八是建立完善了执行公开机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全省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全省执行案件纳入网上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设置37个流程节点,实现了流程管理、节点控制全程留痕,并通过法院诉讼服务网实时向当事人公开重要流程节点。建立全省三级法院“执行公众开放日”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了解执行、见证执行。全年举行“执行公众开放日”活动274场次。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对法律规定应该公开的执行文书予以公开;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当事人推送执行案件办理进度信息。在省电视台设立《执行在行动》专栏,策划、播放了13期执行专题片,讲述典型执行案例,报道全省执行动态,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开设了“陕西执行”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搭建了执行宣传新平台,拓展了群众了解执行工作的途径和方式。

九是建立完善了执行监督制约机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由不同部门、不同合议庭分别履行执行审查和实施事项职责,积极推进执行裁判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离,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监督。实施执行团队化工作模式改革,在铜川、宝鸡等中院和西安市莲湖区等18个基层法院组建执行裁判团队、执行实施团队,整合执行资源,推行“1+1+1+x”执行模式,由一人执行到底转变到集约化、团队化执行,促进了相互监督制约、提高了执行效率。建立涉执信访审查督办制度,把涉执信访纳入信息化系统,实行集中登记、统一交办、按时回复、办结剔除、排名通报,强化对基层办案的监督;加强对拖延执行、消极执行行为的整治,对重点案件进行“一案双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十是建立完善了执行奖惩考核机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依考促执行、以考促评估、以考促落实,协调陕西省委、省政府把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考核办法,赋予考核分值。建立执行质效和执行综合管理考核、通报制度,把中基层法院实际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终本合规率、信访化解率等16项主要执行质效指标和17项执行管理指标纳入考核内容,逐月排名通报。建立执行表彰制度,培树执行工作先进典型,每年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联动单位进行评比奖励,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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