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法委发布“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名单,宝鸡市榜上有名。
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宝鸡市紧扣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工作布局、治理方式“三个现代化”,对标试点工作11个项目、63项重点任务、262个工作要点和3项区域特色项目,层层细化分解,精准落实落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试点任务,宝鸡市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近年来,宝鸡市先后健全了构建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1511”工作体系,全面推行了“十小自治”工作法、两个“重点创”项目《指导意见》,探索形成“三个四”矛盾纠纷化解“宝鸡模式”,组织开展“四型”社区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宝鸡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典型样板。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两次在宝鸡召开。宝鸡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验在第五次全国试点创新研讨班上作交流,在第七次试点工作交流会上介绍经验。《渭滨区“581”院落服务合作社化解“三无”小区物业管理矛盾工作法》在全国“枫桥经验”研讨班上作经验交流,并先后8次在全省有关会议上介绍经验做法。2020—2022年,宝鸡市连续三年获评全省“平安市”并被授予“平安铜鼎”。2022年全市平安建设满意度达到99.15%,名列全省前茅。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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