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某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11月,被告人杨某某担任西安市雁塔区某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政府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某某在某村动迁、拆迁过程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高某某好处费500万元,其中400万元系未遂。公诉机关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庭审程序规范、节奏流畅、焦点清晰,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的事实、争议的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杨某某作了最后陈述。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雁塔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纪委监委、区直机关工委、街道办事处、高校、企业纪检部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200余人旁听了庭审。旁听人员通过“沉浸式”的庭审观摩,“零距离”旁听鲜活案例,对事实调查、程序和法律适用审查进行了深入了解。
庭审结束后,旁听干部纷纷表示,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通过旁听“身边人、身边事”,深感警醒,必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下一步,雁塔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切实用好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敲响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钟,教育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强化法纪意识、守好廉洁底线,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宣传效果,切实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发生。(西安市雁塔区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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