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法律关系复杂、涉及诉讼主体众多、化解难度较大,如何在有限的审判资源下妥善解决纠纷,实现道交事故当事人双赢多赢共赢?
西安碑林法院民四庭作为集中审理道交事故纠纷案件的专业审判庭,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依法能动履职,深化道交领域诉源治理工作;以推进“两行动、两措施”为契机,全力保护道交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截止今年10月,新收道交事故案件340件、结案277件,其中司法确认14件、调撤154件、判决10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100%,调撤率55.5%,平均审理周期11天,各项核心指标同比上年度取得明显进步。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建好案件化解“桥头堡”
“法官你好,我是道交事故特邀调解员,我们正在调解一起道交案件,请求指派法官予以协助指导!”五分钟后,法官出现在保险行业诉源治理工作站(纠纷调解工作室),经过三十分钟释法说理,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随后调解员指导双方当事人书写司法确认申请书,经法院审查后当庭出具了司法确认书,对双方权利义务及时进行确认。
至此,当事人“零成本”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和温度,纠纷止于诉前。当事人感慨道:“我们这个事故扯皮了一年多,没想多今天一个小时就全部解决了,感谢调解员和法院!”
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道交事故纠纷前端化解模式,法官和调解员靠前服务,既能在矛盾成型之前妥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又能减少当事人诉累,以“零成本、高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新需求新期待,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当庭履行+督促执行 做好衍生案件“减压阀”
“我现在当庭向原告支付车辆维修费、营运损失30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截止10月,民四庭已妥善审结当庭履行的道交案件30余起,涉及当事人100余人,涉及金额60000余元。
“感谢法官这么远到我家里来落实赔付情况,赔偿款已经全部收到了,我很满意!”面对法官判后回访,98岁的老人万某某满含热泪握住法官的双手表示感谢。对于限期履行的判决或者调解案件,民四庭建立了判后回访和督促执行制度。对于未及时履行完毕的案件,督促保险公司或者履行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
为推动道交事故实质性解纷、一次性解纷,民四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片面追求“一判了之、一调了之”,坚持能动司法理念,避免机械执法、消极司法和就案办案,加强自动履行引导,促进当庭履行;建立判后回访+督促执行工作模式,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执行衍生案件。
普法宣传+能力培训 画好行业治理“同心圆”
“特邀调解要遵循五个原则,调解不仅涉及法律知识,还涉及心理学和性格学等相关知识,希望大家常学常用,抓好抓实调解工作”。在道交事故特邀调解员培训班上,法官围绕提升调解综合能力向学员分享了调解工作经验。
除了做好特邀调解员调解技能培训,针对保险领域纠纷预防化解中涉及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民四庭法官多次前往辖区人保财险、太平财险公司开展交流和普法宣传工作。
通过普法宣传和调解员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保险行业依法经营水平,推进保险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涉保纠纷前端化解、源头治理,全力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有序健康发展。
道路交通安全连着千家万户,关乎民生福祉。碑林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两行动、两措施”部署要求,携手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交管部门等共同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源治理,全力护航道路交通安全,为老百姓出行安全贡献司法力量。(周伟)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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