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商洛中院召开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动员会,对参评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张宏德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彩喜主持会议,机关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2022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商洛市参评结果,商洛中院牵头负责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和执行合同三项指标均排名全省第二,为我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荣获优秀等次贡献了法院力量。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定于10月10日至10月16日在网上进行,会上对商洛中院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成立了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和综合协调四个工作小组。
会议要求,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好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是商洛法院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和全市“一都四区”建设工作的重要体现,全体参与干警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持续加力,完善提升,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二要工作上扎实细致。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填报工作各项要求,精心收集整理填报数据、资料和案例,准确理解各项指标内涵和各类题型要求,确保填报内容能够全面反映商洛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举措和成绩。三要机制上总结提升。要发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引领作用,通过填报工作客观反映商洛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有的放矢解决痛点,梳理形成工作亮点复制推广,通过建立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制度机制,常态化指导审判实践,推动全市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商洛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齐国钧传达了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商洛市参评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李從熇、郭正兴)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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