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原法院西阳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经法官主持调解,原告撤诉同时给予被告生活扶助金,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原告某罐车企业与被告史某于2022年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史某存在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原告认为被告屡教不改消极怠工将其辞退。被告遂至劳动仲裁机构要求原告支付赔偿金,仲裁结果出来后,原告不服诉至法院。
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前往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在谈话过程当中,发现被告虽然存在一些违规行为,但事出有因,且家庭确实有困难,于是决定对双方纠纷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稳妥解决问题,被告向原告讲明事情原委,原告最终理解了被告的难处,并愿意给予被告一定的帮助,被告也对原告的理解由衷的表示了感谢,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以沟通换互解,以情理换互谅。在今后的工作中,三原法院西阳人民法庭将持续加大调解力度,以积极的态度和创新的工作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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