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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中院:赶赴百余公里 冒雨上门解纷

发布时间:2023-10-07 15:46:2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真没想到这么大的雨,咱们法院为了我两家的纠纷上门来!”当天上午11时许,见到法官的龚老有些不可思议。

9月26日,秋季的秦岭山区,阴雨连绵,冷意渐浓。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商洛中院民一庭法官王金新带着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一行,赶赴130公里外的辖区山阳县漫川镇一处偏远村庄,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入户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

现年70岁的龚老和44岁的谢某既是房挨房的邻居,又是甥舅至亲。因生活琐事,患有智力障碍的谢某失手将舅舅龚老的眼睛打伤,龚老住院做了手术,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后龚老出院与外甥一家就此事协调未果,两家于是结下积怨,龚老一纸诉状将外甥谢某和78岁的妹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共计5万余元。

一审判决支持了龚老的诉求,谢某父子不服,向商洛中院提起上诉。因双方当事人互为亲戚、比邻而居,且居住较为偏远,考虑到案件的办理效果,承办法官王金新遂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事发地,同时邀请了村组干部,妥善调处纷争。

庭审中,谢家坚持认为龚老手术治疗的是其陈旧性眼疾,所花费用不应由己方承担,且谢某系智力障碍人员,目前家庭生活拮据,现有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谢某殴打了其舅龚老,故不愿赔偿。龚老同样情绪激动,觉得受了伤害,十分委屈,也据理力争。

王金新从事理、情理、法理角度给甥舅双方及家人释法明理,并动员村组干部做“背对背”调解工作,经过几轮劝说,双方的对立情绪渐渐缓和,但终因分歧较大,当庭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接下来,法院将继续动员村组干部、基层组织、亲属家人等力量,共同参与调解,力争从实质上打开舅甥两家的心结和隔阂,确保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近年来,商洛中院民事审判团队深入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将“和家亲”理念运用到家事审判,推出多种便民举措,提高巡回审判使用率,方便当事人诉讼,力求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让司法便民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延伸拓展,切实提高司法的满意度和群众认可度。(商洛中院  蒋国亮、高彦彦)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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