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三原法院陵前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2023年5月,原告燕某起诉与被告魏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了解,2020年被告通过原告妻子与原告相识,之后多次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并均能及时还清。2022年9月21日,被告向原告借款26万元,原告分13次向被告支付该笔借款,并签订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后于2022年11月8日及2022年12月4日再借款40万元和29万5千元,并三次均约定按购买的材料吨数为基数,每吨计4元为利息。此后原告向被告催收借款,被告仅支付数万元利息,无力偿还本金,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均无果,遂诉至法院。
陵前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与被告取得联系,经过法庭工作人员不懈努力,积极与双方进行协商,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法官主持进行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魏某某自愿于2024年2月8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合计1069200元,该案圆满调解结束。
在审理该借款合同纠纷中,法官针对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注重人民法院调解案件的自愿合法原则,对该案问题焦点展开调解工作,在妥善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同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力求以更好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新期待。(三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