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给我们提供高效、热情、暖心的服务,让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也体会到基层法官工作的辛苦和不易,这样的好法官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减少诉累,让人民群众高度满意”。9月20日上午,姚某带着一封感谢信来到未央法院未央宫法庭,对唐楠楠法官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表示感谢。
姚某系唐楠楠法官承办的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的被告之一。2016年,姚某以其父亲名义购买了某鞋厂的一套福利房,父亲病逝后,开发商通知其可以办理交房手续,但当拿着认购协议书和交款收据前去办理时,却被告知需征得全部继承人同意,而当年,全家均同意姚父将该房屋购房名额赠予姚某,但此时,姚某的继母张某却提出反对意见,称对该房屋拥有份额。多次沟通无果后,姚某与兄妹五人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其父对涉案房屋的认购权,但因涉案房屋认购权属于销售方确认的购买资格,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被裁定驳回起诉。之后,姚某又将张某与开发商诉至法院,主张确认姚父申请将购房名额赠予其并将房产证更名的申请合法有效,然而,一审、二审均被驳回诉请。
2023年,继母张某又将其兄妹五人及开发商、某鞋厂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涉案房屋份额。唐楠楠法官团队经过庭前调解、开庭审理,查明了案件事实,也了解到双方历经多次诉讼积怨较深。法官深知一判了之容易,但案结事了难,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法官根据家事纠纷的特点,耐心沟通、真情调解、释法明理,经过不懈努力,打通了案件堵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姚某支付张某12.5万元,张某放弃涉案房屋的继承权以及该房屋上的其他权益。
因双方约定于9月30日之前分两笔支付全部款项,姚某于9月初就已全部履行完毕,但开发商却执意要等到9月30日之后才履行交房手续,法官又联系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进行协调,最终,开发商于9月12日为姚某办理了交房手续。拿到房屋钥匙的那一刻,积攒在姚某心头四年之久的怨气和愁云终于散去,尘埃至此落定。
这封“沉甸甸”的感谢信既是对法官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央法院未央宫法庭积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激励。未央宫法庭将继续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上全线发力,将调解贯穿工作始终,做好群众的“解铃人”,努力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栾帅)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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