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张鲜鸽法官远赴湖北某监狱,在高墙内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感谢。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于2016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结婚初期感情尚可,2020年12月,刘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现在湖北某监狱服刑,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经与原告沟通,法院发现其离婚态度坚决,遂及时与被告服刑的监狱取得联系,并决定赶赴监狱开庭。庭审中,被告深刻反思自身错误行为给原告及孩子带来的伤害,表示对原告心怀愧疚,同意离婚,但因心系孩子,心情比较低落。法官敏锐察觉到被告的情绪变化,耐心引导双方互相理解,换位思考。同时,劝说原告多鼓励孩子与被告通信通话,不要因为离婚而让孩子与爸爸关系疏远。经调解,双方就离婚和孩子抚养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最后,被告说:“希望她带着孩子好好生活,把孩子培养成才,常来看看我。我会好好改造,争取减刑。”
暑假期间,原告带着孩子前往监狱探望,虽然已经离婚,但作为孩子父母,一家三口进行了一次温馨的会面。回到西安后,原告对法官表示感谢,她激动地说:“感谢法官耐心调解,解开了刘某的心结,这次会面看到他更加积极阳光,我和孩子发自内心地高兴……”
“家事如天,它关系千家万户和谐;家事如天,总会有人努力让亲情不留遗憾。作为家事法官,法律上权利义务的定分止争固然重要,情理上受损亲情的治愈修复亦十分必要。依法妥善处理家事案件,需要更加细心地查明纠纷现状与成因,更加耐心地释法明理与安抚情绪,更加有责任心地去找寻纠纷化解的最佳方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温馨和睦之风浸润万家。”张鲜鸽说。(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