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南法院七名干警长途奔袭一千多公里,在宁强县法院的通力配合下,用时两天成功对一起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有力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张某系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人,2020年6月,张某通过抖音与陕西省洛南县男子周某相识,在双方交往过程中,张某先后以与周某交男女朋友为名,向周某索要钱款46000余元,2022年5月,双方终止男女朋友关系,经核算,张某向周某出具欠条一张,并约定了退还期限,但是在退还期限内,张某并未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履行。周某遂提起诉讼。经洛南法院主持调解,张某自愿从2023年4月1日起,每月月底前向周某退还恋爱期间索要的钱款2000元,直至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调解生效后,张某并未按照约定履行,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洛南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后,经多次与张某电话沟通,向其阐明利害关系,督促其尽快想办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也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但是张某扔拒不履行,且拒绝报告财产。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洛南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因张某经常居住地地处川陕交界的宁强县大安镇,距洛南近五百公里。9月7日,在宁强县人民法院全力配合下,于上午9时许在家中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抓获,并强制带离至宁强县人民法院,果断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措施。9月8日下午6时许,张某被商州拘留所成功收监。
该措施的顺利实施,既维护了司法尊严,也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强决心,同时也为异地强制执行探索出了一条新路。(杨锋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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