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养,提高青少年遵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9月4日,长安区法院联合长安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深入长安区鸣犊街道留公小学、长安区一民初级中学,为同学们送去了生动有趣的“开学法治第一课”。长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国栋参加此次活动。
在长安区鸣犊街道留公小学,法官助理王倩针对小学生们日常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并将法律知识融入一个个真实生动的案例之中,使同学们深刻理解了法的定义及其重要性,引导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互动环节,在场学生纷纷踊跃参与,气氛热烈。
在长安区一民初级中学,法官助理林柯以一些简单的道德问题为引,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以及真实案例,提出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及数量增多既与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薄弱有关,也与道德素质缺失有关。通过对法律概念的全面讲解,引发同学们深入思考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使大家明白社会治理不仅需要法律,还需要道德。并通过对“道德更应该被用来律己还是律人”这一命题的探讨与分析,引导同学们在未来的生活中做崇德向善、明法笃行、德法兼修之人。整堂课程同学们全神贯注、兴致盎然。
此次“开学法治第一课”宣讲活动得到了师生们的充分肯定,同学们纷纷表示会将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之中,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遵纪守法,走好每一步人生路。
课后,陈国栋带领少年法庭法官与长安区一民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吴美娜、政教主任徐钊、思政课老师张嘉龙、程茹萍以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座谈。陈国栋表示,长安区法院将持续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范围,与未成年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中小学校持续沟通、深化合作,护航青少年成长。同时,希望学校也能积极参加到诉源治理工作中,减少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共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共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樵颖)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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