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民商事审判中,积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西安市长安区法院航天法庭在审理类型化案件时,注重增强释法明理工作,以代表性裁判引导矛盾化解。
今年7月,航天法庭受理了16起业主起诉开发商车位使用权纠纷案件,为了从根本上减少同类案件再发数量,王爱茹法官团队和任秀丽法官团队在案件审理时,小区业主及未起诉相关人员前来旁听,通过公开开庭审理的方式,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2020年3月,原告惠某在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购买一个车位,并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原告如约全额给被告交付了钱款,被告亦按约向原告交付了案涉车位,截至本案庭审时,案涉车位仍归原告正常使用。
原告认为被告所售车位属于人防车位,且未取得相关手续,故于2023年5月以被告隐瞒事实及虚假销售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被告退还购买车位的款项134875元。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是否享有法定的解除权,以及被告是否应向原告返还车位款。
本案中,双方所签订的转让协议第一条载明:本协议所指定地下立体机械车位属甲方开发建设,现甲方对外转让该车位的使用权,除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仍归甲方所有。因案涉车位使用权原告目前能够正常使用,在双方就合同的解除无法达成一致时,原告提出解除合同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庭审结束后,法官团队仍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作出判决的依据,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同时,王法官和任法官分别向旁听人员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并从不同角度分析利弊,以标准统一的示范性裁判引领同一类型案件的调解和裁判。据统计,本案发挥示范裁判引领作用至少避免了500余起纠纷成讼。
近年来,航天法庭通过探索类型化诉源治理,梳理同类型、多发领域诉讼案件,探究矛盾源头,加强对诉讼高发类型纠纷的分析研判,灵活运用“示范裁判+类案调解”模式,将一大批已发生及可能发生的案件就地化解,从源头上推进矛盾纠纷预防性治理,切实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郭越 林升春)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