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原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处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同时一并处理了双方的劳务欠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均为富县居民,2014年4月杨某以承包工程资金紧张为由向李某借款90000元,并出具借条。期间,杨某仅支付部分利息,剩余本息一直未付,困扰李某许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根据多年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并未急于开庭审理,而是分别向原、被告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李某起诉案由虽为民间借贷纠纷,但诉讼标的实际包含了借款及劳务费两部分,因拖欠已久,二人积怨颇深。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办案法官耐心调解,向双方释法析理,最终杨某同意分期偿还借款及劳务费,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也让隔阂多年的老乡握手言和。
三原法院坚持调判结合,努力在法律与人情之间寻找平衡点,用情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修复当事人双方感情,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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