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中院民一庭立足执法办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能动司法,借助多元力量,采用“法官主导+律师助力+在线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不断拓展诉源治理的广度与深度。
2021年7月,杨某驾驶鲁一小型轿车途径商洛市某公路时,因车辆制动不及撞向路边行人郝某,致其受伤。郝某住院治疗20天共花费19万余元。事故经商洛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杨某承担全部责任。因轿车在山东省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涉事几方多次交涉未果后成讼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替代赔偿郝某4万余元,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15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向上诉至商洛中院。
二审开庭前,被上诉人李某远在山东省,上诉人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郝某的委托代理人均在商洛,经李某申请,案件承办法官卢洛军征得其各方同意,决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审理,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经二审查明,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各方当事人对被上诉人郝某的误工费认定争议较大,某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郝某的委托代理人各执一词,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僵持不下的状态有所缓和,承办法官决定暂时休庭,由各方代理律师分别给当事人打电话沟通,传达法官对案件的意见,认真分析案件利弊,但各方当事人对争议金额仍不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本着实质性化解矛盾、彻底解决问题的想法,承办法官遂对案件再次组织了调解,联合双方代理律师积极协调,通过“法官主导+律师助力+在线调解”的多元化解纷工作模式,承办法官和律师进一步释法明理、分头阐释利弊,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在承办法官和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在线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隔空”化解。(梁石锋、闫茜)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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