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铜川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上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案件,在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婚姻关系调解意见的基础上,出具民事调解书的同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
该离婚证明书是铜川中院在全市两级法院推广离婚证明书制度后成功调解并发放的第一份离婚证明书。持有离婚证明书当事人,在办理签证、留学等事宜时就无需要出具判决书、调解书等原件,可以最大限度保护他们的个人隐私,为他们的提供更多便利。
下一步,铜川中院将继续推动离婚证明书制度落实落细,让离婚证明书这一司法便民举措切实为当事人带来便利。(郑况纳、李超)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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