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下雨,也不知道咱的红豆杉咋样了。”8月14日,天刚放晴,洛南县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周梦琳便前往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查看红豆杉的长势。
自2022年6月2日成立以来,这个专门为保护红豆杉而设立的基地,便成了周梦琳最牵挂的地方。
“这个基地的建立,得从一个案子说起。”周梦琳介绍,2018年9月,一名被告人在未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的情况下,擅自从山林中非法采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红豆杉一株,移栽至自家后院。周梦琳受理该案后,依法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判决追缴非法采挖的红豆杉。可判决生效后,一连串问题让她犯了难——如何依法收缴涉案野生红豆杉?交到哪里去?交由谁保护?
“如果法院能建立一个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既能用于案件审理中依法收缴的红豆杉的异地栽植,也能为红豆杉的人工繁殖贡献一份力量。”周梦琳说。
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后,洛南法院在当地林业局等多部门的支持下,建起了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替代性生态修复、普法教育的实践场所。经过一年的发展,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作为立体式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已成为洛南县的一张生态名片,而一株株长势喜人的红豆杉也成为陕西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见证。
一个基地的建立,是一次司法理念的跃升,也是陕西法院不断构建融保林、护山、守水、防污、助力减碳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系统,以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的生动注脚。
在西安市临潼区芷阳湖畔建立陕西省首个秦岭碳中和生态修复基地;在秦岭四宝科学公园建立秦岭珍稀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在秦岭国家植物园建立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石川河阎良段北岸建立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红碱淖湿地区域建立神木红碱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陕西法院牢记“国之大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目前已推动60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补偿基地在三秦大地建成,为全省各级法院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支撑。
今年以来,省高院新一届院党组更是将环境资源审判作为全省法院八项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健全机构、配强队伍,倾力打造具有陕西特色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模式,切实当好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卫士。
“陕西有秦岭、黄河、汉江等重要生态区域和流域,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有条件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做好。首先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点位,及时、有效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说。省高院聚焦加强秦岭、黄河流域、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发布3个规范性文件,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秦岭、黄河流域、汉江流域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提出20余项要求,指导全省法院系统推进秦岭、黄河流域、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全省法院闻令而动,全面落实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职能,健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93个,全省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增至111个,一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在三秦大地全面铺开。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如今,在法治护航下,青山万叠、碧水千隈的良好生态环境成为陕西殷实的“家底”,也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以司法服务护航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为美丽陕西建设增添绿色动能。”省高院副院长巩富文说。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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