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省一号文件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要求,近日,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陕西证监局、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陕西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实施意见》,提出十方面36条具体措施,持续提升金融支持陕西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为助力建设农业强省目标、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篇章提供金融支撑。
一是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强化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二是加大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金融资源投入,支持优势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发展壮大,加大对现代乡村服务业、县域富民产业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发展金融资源投入,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收;三是优化乡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金融服务,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质效,改善县域消费金融服务;四是强化农业科技装备和绿色发展金融支持,做好种业振兴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服务,强化设施农业和农机设备融资支持,创新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产品与服务模式;五是持续推动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发展金融支持,深化金融机构定点帮扶工作;六是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供给能力,拓宽多元化金融服务渠道,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发挥金融顾问机制作用,高质量建设铜川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七是持续优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推动支付普惠高质量发展,加强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八是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功能作用,加大对三农、县域和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投入;九是加强金融支持农业强省建设政策保障,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作用,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做好农业要素市场改革配套服务,优化金融管理政策;十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探索建立金融支持县域发展的新模式。
截至2023年7月末,陕西省涉农贷款余额10688.14亿元,同比增长12.35%,高于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2.04个百分点。(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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