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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中院:筑牢秦岭生态大屏障 绘就绿色发展新画卷

发布时间:2023-08-18 17:48:57 来源:中国报道

8月18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活动开展期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西安中院)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简称市秦保局)在位于秦岭太平峪的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共同召开“建立绿色联动机制 强化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签约仪式。

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市秦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健出席会议并致辞,共同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西安市鄠邑区委书记李化,鄠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博,鄠邑区副区长崔科峰,西安铁路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军,市秦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君亭参加签约仪式。西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海峰介绍《关于建立绿色联动机制 强化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协议》(简称《协议》),并与市秦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君亭共同签署《协议》。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今天我们齐聚秦岭深处,站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特殊平台,一起回顾了近年来秦岭生态保护发展、蝶变和升华的过程。如何在秦岭生态保护中贡献司法力量、筑牢秦岭生态大屏障?这也是我们近年来共同思考和探讨的问题。”赵雷在致辞中表示,保护秦岭是我们必须扛实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与市秦保局签署合作协议,并在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设立“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西安中院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六个一”工程的关键一环,对于加强两级法院与秦岭生态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府院联动,协同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共护秦岭青绿,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法院必须清醒认识到秦岭之于中国、秦岭之于西安的重要地位,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秦岭生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秦岭生态。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让良好自然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必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保护秦岭生态。全市法院将继续努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能动司法贯穿于新时代发展阶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全过程,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汇聚保护秦岭的强劲合力,助力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让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让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得益彰,与行政机关共同筑牢秦岭生态屏障,绘就山青、地绿、天蓝、水净、景美、人欢喜的和谐画卷。

王健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我市秦岭保护工作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持“思想到位、整治到位、修复到位、保护到位”,一步一个脚印奋力前行。长期以来,全市法院系统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秦岭司法保障体系,西安中院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达成《关于建立司法联动机制 助力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协作框架协议》,长安区、鄠邑区、临潼区法院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努力在加强生态保护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秦岭保护各类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及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秦岭的一草一木,为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介绍了《协议》的主要内容,即全面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通过协调联动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以加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绿色经济发展为目标,以生态优先、最严密法治、共享共治和预防优先为原则,以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府院”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为组织保障,打造秦岭生态保护“六个一”,即: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搭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座桥”;建立巡回审判机制,织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张网”;建立团队共建机制,扛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面旗”;建立多元化解机制,下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建立联合发布机制,敲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口钟”;建立成果展示机制,扮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道景”。

会议还举行了揭牌仪式,西安中院与市秦保局在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挂牌设立“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该基地创新采用1551N网格化+12345网络化的“数字秦岭、智慧管山”模式,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保护机制,提升自动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丰富网格化、网络化管控手段,为秦岭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优秀的理念和先进的经验。“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挂牌设立,为西安两级法院开展相关案件审理和宣传秦岭生态保护司法工作开辟了新的阵地,将在原有基础上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警示教育+秦岭保护研究+智慧管控+科普教育+志愿服务”为一体的总基地,增强人民群众关于秦岭保护的法治观念,彰显秦岭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成效。

近年来,西安市严格执行秦岭保护《条例》《规划》,探索构建“数字秦岭”+“四级网格管理”的人防技防相结合监管模式,加快推进生态修复进程,近三年累计实施植树造林2万余亩、小流域治理3万亩,全面完成48条主要峪口峪道治理,牢牢守住了秦岭保护底线、红线。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持续好转,黑河、李家河两大地表水系统年均供水量达到6.7亿立方米,占全市供水量的85%。秦岭西安段植被覆盖度显著上升,近三年平均植被固碳量达到620万吨,植被释氧量达到1790万吨,分别较21世纪初三年平均量增加了103万吨和295万吨。以鄠邑区蔡家坡村、长安区石砭峪新村为代表,秦岭区域“美丽村庄”正向着“美丽经济”转变,“一时美”正向着“长久美”转变。

近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妥善高效审理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范围外的涉秦岭生态保护案件共计1643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26件,惩治犯罪75人,民事案件39件,涉生态保护非诉执行案件1578件,该类案件全部快审快结,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西安两级法院积极推动司法协作及府院联动,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政策保障,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六个一”工程。此前,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铁中院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在沿山、沿河、文化遗址附近的8个法院的8个人民法庭联合设立“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站”“历史遗址司法保护工作站”,生态保护凝聚合力日趋增强。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秦保局、西安铁路中级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周至县、蓝田县、高陵区等沿山区县法院,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高新区秦岭保护局,挂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的人民法庭,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40余人参加会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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