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南法院保安法庭迅速成功化解了一起未成年人之间发生的健康权纠纷,双方当事人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4月19日,保安镇中心小学课间自由活动时间,一年级学生张某某在与同班同学沈某某追逐打闹过程中,被沈某某推倒后撞在门框上,张某某遂腹痛难忍。张某某的监护人张某立即将其送往商洛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在家休养期间,张某某突发休克,再次被送往商洛市中心医院救治。由于张某某住院期间花费较大,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某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材料后,办案法官宋小龙在弄清案件事实基础上,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出发,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张某某的监护人张某认为沈某某的监护人在事故发生后不闻不问,态度漠然,作为张某某的监护人难以接受,因此要求沈某某的监护人一分不少地赔偿经济损失,沈某某的监护人认为虽然沈某某将张某某推倒,但是其伤情与推倒事件的因果关系不明,只愿意赔偿张某某少部分经济损失,但又表示因双方系近邻,希望法院尽量调解使纠纷得以化解。为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诉前调解效果,宋小龙向双方反复释法明理、耐心讲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进行给付。
至此,该起纠纷在诉前成功化解,邻居双方握手言和。(王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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