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日起,随着知识产权审判管辖权下移至各基层法院,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已受理知识产权案件700余件。如何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质效,如何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水平,如何促进知识产权秩序的健康发展,成为长安区法院综合审判庭肩负的重要课题。
配强知产审判专业化团队
在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由长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丽妮担任审判长,与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张亮、法官王维君组成合议庭在西北大学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庭审中,各方代理人及案件当事人围绕实物模型和对比文件展开激烈辩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经过合议庭研究评议,最终做出公正判决,双方当事人皆服判息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技术的专业性等特点,因此需要由专业人员负责,这既有利于在熟能生巧中提升效率,也能保证知识产权审判的质量。同时,综合审判庭积极落实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科技赋能促进案件提质增效
“知识产权诉讼的权利人多分布于全国各地,侵权的行为又分布在社会的各个行业、无处不在,这就形成知识产权审判找人难、到庭难、证据难等堵点难点问题。所以综合审判庭以打造“信息化、便利化、细致化”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体系为目标,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互联网平台,协调调动种类丰富的信息化手段,综合打造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自身特性的案件审理裁判新模式,实现‘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
7月25日,法官王维君和法官助理王曼丽便通过视频会议和证物邮寄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商标权侵权案件。
提前半小时,法官助理王曼丽就开始联系双方当事人,并通过电话指导让当事人熟悉线上庭审操作方式,避免因不会操作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式开庭。
庭审中,权利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诉讼,充分发表观点和辩论意见,同时通过当事人提前邮寄提交证物的方式,使证物在当事人视频见证下完成了当庭勘验。
在二人的紧密配合下,通过这种创新的审理方式,不到半个小时,就让相隔千里的当事人完成了“指尖上的诉讼”。
半年来,综合审判庭合理利用互联网科技手段,在案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大程度满足当事人提出线上诉讼活动要求,利用多种方式展开互联网庭审,最大化减轻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诉讼负担,加速诉讼进程,提升诉讼效能。目前,已经通过多种互联网科技手段开庭审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达127件。
“实务+理论”激发创新活力
在审理一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件中,王维君法官利用掌握的技术,现场对被告临时搭建服务器环境部署的某网络接单平台进行了功能完整性测试,从而使原、被告双方对复杂计算机软件程序交付质量形成了客观认识,并最终促使争议激烈的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原、被告双方的当事人和代理人也对长安区法院知产审判的技术专业性和严谨性赞不绝口。
知识产权的审判是对知识的审判,这就要求审判法官必须且应当站在现代科技的最前端。综合审判庭庭长张为华在分案时就开始给法官标注提示典型案件,在审理中更注重争议焦点的研判,审结后要求报送信息或案例分析。王维君法官经常白天审案,晚上加班写判决、写案例总结至深夜。其撰写的多篇案例分析,均得到上级法院及专业人士的认可。
以信息化推动知产审判现代化
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具有不同于其他案件的独特因素,如原、被告双方往往都会向法庭出示大量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证据材料,并且案件诉讼代理人采取区块链技术进行取证、存证的证据数量,也远不同于传统民事诉讼案件。
面对大量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证据材料和知识产权的专业技术的独特判断标准,查询侵权网络店铺是否存续、工商信息关联是否真实、图片视频的当庭展示、网络取证链接的现场核实等电子数据查验工作都已经是常态。如果仅拘泥于“纸面呈现”的传统证据审理方式,不仅会给诉讼参与人增添额外的程序负担,更不能体现电子证据的本来面貌,有时更可能出现刑事的罪与非罪判断标准偏差或行政保护行为的价值判断错误。因此,以信息化的手段对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化审理,应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必由之路。
接下来,长安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将继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实现司法审判专业性与科技应用便捷性的双驱动。多措并举,以科技赋能司法,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能力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质效,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智慧和法院力量。(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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