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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镇安法院:雷霆手段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3-08-04 15:21:07 来源:中国报道

8月1日,镇安县人民法院鉴于朱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如实报告财产、拒不配合提供在外债权证据的恶劣情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朱某是一名“包工头”,他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拖欠孔某、陈某等人四人劳务费合计十五万余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后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工作地点及居住地了解情况,与其协商解决方案。第一回合,要求其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朱某以第三方工程款未发放为由拖延履行。第二回合,执行法官主动提出由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执行局依程序进行提取,朱某又以影响后续合作为由拒不提供。2023年8月1日,执行干警将朱某从西安带回,再次要求朱某提交第三方债权证据,并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未果后,本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次日,朱某委托其家属向法院缴纳案款两万元,就余款与各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向法院提交了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申请书。

按照省院“三秦锐士2023 促公正 提效率 惠民生”专项执行行动部署,镇安县人民法院对涉民生、涉党政、涉小标的、涉黑恶、涉金融、涉农民工工资、涉贫困、社老弱病残、涉未成年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案件开展执行攻坚,以雷霆手段打击消极履行、对抗执行的不正之风。灵活运用查封、扣押、提取、拘留、罚款等各项执行措施,充分发挥法的教育作用,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维护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镇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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