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商洛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和全市诉源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德出席会议并就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题中之义,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区”,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举措,是商洛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全市法院要从思想和行动上把诉源治理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学习贯彻省、市诉源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最高法院、省法院相关会议内容,切实增强推进诉源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和目标导向,立足商洛法院实际,不断校准任务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推动法院工作从“定分止争”向“无诉化解”转变,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迈向新台阶。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市诉源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诉源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1+N+1”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强化诉源治理的宣传推广。要立足诉的源头,认真分析辖区案件类型,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行业共同解决问题,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要立足诉前环节,及时对前端风险进行研判,充分发动陪审员、调委会、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因案施策、能调尽调,为当事人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解纷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要立足诉讼环节,积极疏导案源,加强衍生案件治理,强化执行案件办理,加大涉诉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坚决防止诉讼案件向下延伸,坚决防止衍生案件的产生。要充分结合乡情民俗,找多发案件、找主要矛盾、找办案规律,把理说透、把情讲真、把法释明,帮助群众打开心结,尽量保证一个矛盾纠纷一个案件解决,实现案源、执源、访源的有效治理,推动案结事了。要立足诉后环节,通过案件审理,及时发现政策制定、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完善政策,从根本上减少诉讼增量,推动矛盾纠纷系统治理。全市法院要持续深化运用“1+N+1”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做实诉讼相关的各项服务,切实提升商洛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影响力和实际成效。要大力弘扬文明和谐的时代主旋律,宣传诚信友善的社会正能量,为加强诉源治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依托基层人民法庭,突出源头说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三大功能,构建源头预防、便民诉讼、传播法治、弘扬德治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平台阵地。(邓昊宇 王江炜)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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