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陕西省旬邑县法院职田法庭法官多次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也当场履行了赔偿款。
2022年2月14日,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旬邑县职田镇万寿村路口时,与柴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双方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柴某在旬邑县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创伤性脾破裂等症状。柴某住院期间,张某及其为摩托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分别给柴某垫付了10000元和18000元的医疗费,其余费用张某及保险公司再未支付。旬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当年2月28日认定张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柴某负次要责任。
职田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向当事人了解案情,认真分析案件具体情况,耐心细致地给他们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经过法官多次耐心与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投保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向柴某已垫付的18000元,再向柴某赔付180600元;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外,张某扣除已垫付的10000元,再一次性向柴某赔付54000元。达成协议后张某和保险公司按约定及时向柴某支付了赔偿款,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旬邑法院职田法庭 张宇)
责任编辑:曹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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