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检察建议促进溯源治理,以检察履职“我管”促使依法“都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陕西新篇章作出检察贡献。
文/刘雪妮
6月5日,陕西省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召开。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强指出,陕西省检察建议办理工作在促进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推动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要求,要全面落实检察建议,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为服务保障陕西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6月5日,陕西省召开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面镜子,既能照出法治建设的进程,也牵动着人民群众感知社会治理效能的“末梢神经”。
在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柳亭路上,仔细观察路面,可以看到该路段上的每一块井盖旁边均标注有“责任单位”“编号”等字样,这是“井盖身份证”。然而,半年之前,这里还经常发生窖井盖被盗,行人车辆安全无法保证。
这可喜的变化,来自当地检察机关制发的一份检察建议。而像这样从办案入手、促进一方治理的检察建议,2020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已提出51647件。
从“小切口”入手,助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大问题”。陕西省检察机关把检察建议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和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采纳率连续两年分别位列全国第二、第四位,32件检察建议及相关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检察建议、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从“一案”到“一片”,落实最高检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
“检察官为我们解决难题开了一剂‘良方’,我们愿意按照检察机关的建议,及时开展相关整改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同时也为社会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尽一份力量。”某保险公司负责人对西安市检察机关由衷赞叹。
这番话源于一份检察建议。2017年至2022年,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王某利用其员工身份,虚构理财产品,利用公司制式保险单办理虚构理财业务,骗取大量资金用于赌博、给客户还本付息等。经审计,王某共骗取一千余万元人民币。值得注意的是,60余名被害人中有近半数是老年人。
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针对保险公司存在的管理漏洞,西安市和临潼区两级检察院从帮助行业管理增效、为企业发展纾困,服务西安市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及时梳理堵塞管理漏洞,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排查,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办好个案,只相当于外科手术,“病灶”还在更深层次。“此案件表面上是王某法制观念淡薄、对法律缺乏敬畏感的体现,更深层次反映出相关单位和保险公司存在监督、管理漏洞。”该案办案检察官认为。
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及时召开会议,要求保险公司举一反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通过检察机关耐心细致地工作,该保险公司也在人员管理、培训、保险售后服务、涉保险类诈骗宣传方面进行了改进。
要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社会效果,并非朝夕之功。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总分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围绕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盖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等社会治理中的痛点、堵点,向有关部门发出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陕西各级检察院同步推进、一一落实。
“我们以落实最高检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为突破口,主动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结合陕西检察机关的办案实际,从‘小切口’入手,解决‘大问题’,实现诉源治理。”丁鹏敏说。
从群众钱袋子安全“切口”,为了落实最高检“六号检察建议”,陕西检察机关聚焦网络空间治理,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和全链条惩治,去年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883人、计算机网络犯罪3466人,同比分别上升162%、188.8%。
从关乎群众的脚下安全“切口”、最高检发布关于“四号检察建议”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与住建部门协作,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推动全省各地制定规范性文件68件、建立工作联络协作机制69项,召开联席会议169场,开展专项行动164次,所办案件有2件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以“我管”促“共管”,合力共画社会治理“同心圆”
2021年4月,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在南泥湾镇赵家河村寻访时,发现一座刻着“模范炊事员关福祥之墓”的墓碑,这里是“三五九旅英烈园”,英烈园的烈士们大多是当时在三五九旅后方医院经医治无效牺牲后集中掩埋在当地,因此,这里被当地村民称为“坟湾”,约有200多名英雄烈士长眠于此。英烈园南面就是三五九旅后方医院。这两处革命遗存均未纳入地方保护名录,未得到有效保护。
延安市宝塔区检察干警走访“三五九旅”旧址所在地的当地群众。
本次寻访工作引起了陕西省市区三级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延安市检察院按照省院要求,于2021年9月6日组织召开案件检察听证会,向宝塔区政府等3家单位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与10余家单位就南泥湾多处红色资源集中连片保护问题达成共识。如今,三五九旅英烈园、后方医院旧址被顺利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这是陕西省检察机关引领社会法治风尚、促进共同治理的一个缩影。一份检察建议,聚焦的是社会治理难点、堵点,助推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尽主责、补缺位,形成的是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合力。
陕西省检察机关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系列检察建议与陕西省检察建议一体推进过程中,与相关单位协同联动,构建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机制95项。市、县两级院普遍与法院、公安、交通、住建、民政、工信、应急管理、金融监管等多部门构建联动机制,协同共治合力不断增强。
同时,陕西省检察机关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优秀检察建议和典型案例,积极运用“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媒体讲述检察故事,宣传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工作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2022年4月,陕西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平安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围绕积极推动检察建议刚性落实、延伸检察建议办理效果、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保障等三个方面,提出13项具有操作性的刚性措施,进一步明确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是全省各级部门共同的职责任务,并要求各级党委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将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其考评体系,作为法治督导和平安建设督导事项。
目前,陕西省、市两级党委和近半数县级党委已经落实,咸阳、榆林已经实现市县两级考核“全覆盖”,省内8市“一委两办”及7县(市)党委还出台了相关意见或办法,为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提出到落实,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办理质效
检察建议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提升检察建议“含金量”。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在检察建议规范上下功夫,在落实上做文章,在机制上花心思。
陕西省三级检察院全面形成以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为核心、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内设机构齐抓共管的检察建议工作模式。将检察建议制发和督促落实情况作为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重点任务,纳入对各业务条线、各市分院考核,不断提升权重;坚持双月数据分析、季度情况通报、半年综合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跟进指导;采用“检务督导面对面”方式,通过视频问询基层院检察长督导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引导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开展;对检察建议实行案件化办理,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激发工作积极性。邀请专家学者、法官、律师参与全省优秀检察建议评审,近三年来,共评选表彰优秀案件68件,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西安市未央区检察干警向群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知识。
注重精准监督。对于以再审检察建议方式对法院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的,一律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提出。聚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裁判不公问题,2020年以来再审检察建议质量显著提升,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从47%提升至目前的73%。
加大类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类案分析研判,对履职中发现的执法、司法机关反复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类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在纠正违法中占比由3.3%提升至6.4%。
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作用更加凸显。通过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但未依法履职,致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政机关敲响“法治警钟”。随着诉前检察建议精准性、说理性不断增强,诉前整改比例不断提升,起诉案件占比由3.6%下降至2.4%。
大力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针对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短板漏洞,在城乡建设、交通出行、生态环境、教育文化、食药品安全、养老服务、城市管理等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领域问题上,持续发力,提出检察建议3468件,促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检察建议制作好后,面对面宣告送达的仪式感也是提升建议质效的重要手段。对此,陕西省检察院制定了《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工作办法(试行)》,积极推行“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变“闭门监督”为“开放监督”,变“单一监督”为“合力监督”,通过将检察建议和宣告送达、通报办案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形成调研报告等融合起来,检察建议的预防效果持续“放大”。
检察建议的质效如何?数字是最好的证明。
2022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16447件,回复率93.07%,采纳率99.67%,较2021年均有提升,其中制发数全国排名第6。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社会治理问题,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11件,同比增长28.38%;采纳率106.83%(含旧存),全国排名第4;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8件,获评全国优秀检察建议3件。共有287份检察建议得到同级党委及政法委、人大或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得到最高检、陕西省委的肯定。
(陕西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三有”争创系列报道之三)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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