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速执团队快执快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黄某与杜某系邻村村民,2022年6月某日,黄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与杜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黄某受伤、车辆损害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杜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负事故次要责任。黄某受伤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将杜某诉至法院,要求杜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5366.44元。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杜某分期两次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3万元,杜某按协议履行1.5万元后,剩余部分未再履行。黄某于2023年5月28日向山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杜某剩余赔偿款1.8万元。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被执行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的电话号码向杜某短信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杜某微信账户以及银行存款进行冻结,同时电话告知其尽快履行义务。杜某称其之前在外务工,因疫情原因也没有什么收入,希望能够和解执行。经执行法官进一步了解,被执行人黄某因农忙,刚回家不久,随即驱车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同时联系申请执行人,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告知双方当事人,这场交通事故给两个普通家庭都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且双方又是同村组邻居,希望双方能够做出让步。通过不断的耐心疏导,双方逐渐摈弃成见,对彼此多了一丝理解和宽容。执行法官趁热打铁,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即达成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杜某经多方筹措,当场一次性履行了剩余案款1.8万元,黄某也自愿放弃了迟延履行金。案件自立案执行至案款给付共用时3天,取得了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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