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洛南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灵口镇曹窑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罪案件。
天干物燥,容易“惹火上身”。孙某某在灵口镇曹窑村三亩地农田干农活时,将地里荒草拢起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起风后引燃地边荒草,继而引燃坡上林木,火势蔓延,损失较大。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51.6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284.41元。
随着农耕时节的到来,农民习惯在田间地头、沟渠路边焚烧荒草、秸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情,蔓延成灾。为了增强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守护家园青山绿水,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法庭“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教育作用,洛南法院刑事审判庭决定在灵口镇曹窑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
被告人孙某某系五保户,已古稀之年,听力下降,为了保障被告人孙某某充分行使诉讼权力,让旁听人员和被告人更好的厘清事实与程序,法官放慢庭审节奏,按照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依次进行,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还向旁听群众分发普法书籍,宣传森林防火、打击枪爆犯罪、养老诈骗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律意识。(孟凡、谭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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