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县人民法院漫川法庭适用特别程序审结一起宣告自然人失踪案件。
申请人王某荣与被申请人王某青系父子关系,王某青于2012年7月13日外出打工后与家人失去联系,王某荣先后多次通过亲友及本人亲自寻找未果。2023年1月5日王某荣向山阳法院漫川法庭申请宣告其失踪。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到当事人所在地的镇政府、派出所和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依法发出寻找王某青的公告,公告期限届满后,王某青仍下落不明。同时查明,王某青的妻子于2009年因病去世,王某青下落不明前无财产及债务。最终,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判决宣告王某青失踪。(刘嘉乐)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