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应浐灞十五小邀请,未央法院张鲜鸽法官一行前往该校,开展“‘未’你而来,法护青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张鲜鸽从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讲起,重点讲解了校园安全、预防校园欺凌及诈骗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指导意见,围绕社会热点与典型案例,阐明了家庭教育的情形和范围、家庭教育指导的要求及方式、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制发条件和程序等内容,还与师生及家长就如何履行好抚养、教育、保护、监护义务进行了交流。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下一步,未央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民法典》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教育和保护职责,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薛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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