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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中院:坚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守护秦岭生物多样性

发布时间:2023-06-06 15:12:46 来源:中国报道

6月5日,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商洛中院组织召开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斌,审委会专委周世安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商洛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了《商洛中院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多发类型案件,法院在对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坚持修复性司法理念,通过恢复植被、劳务代偿等方式有效修复治理生态环境,有效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商洛两级法院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一是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018年先行先试挂靠行政庭成立环资庭开展工作,在商州、洛南两个集中管辖法院成立环资庭,2022年在其他五县法院挂靠成立环资审判庭,2023年在全市七县(区)重要区域流域均设立环资审判巡回法庭,实现全市法院环资审判全覆盖。二是组建8个环资审判团队。落实“三审合一”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选优配强队伍,配备干警36人,其中员额法官11人,法官助理25人,2018年至2022年,共受理涉生物多样性案件213件,审结208件,判处有期徒刑87件129人,判处罚金200余万元。三是持续发布典型案例。先后编印秦岭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和《环资法律法规选编》,按年度发布十大动物保护、五大植物资源保护和五大非法采矿典型刑事案例,并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发放宣传。四是把握重要节点宣传。两级法院每年利用“3•12”义务植树、“4•20生态卫士行动日”主题宣传、“6•5世界环境日”等开展系列宣传,对涉生态保护重大案件集中开庭宣判,邀请行政机关旁听,组织新闻媒体参与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通报。五是多措并举建强阵地。商洛中院与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签署司法共建协议,设立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同时设立“增殖放流区”和“补植复绿区”两个修复区,该项工作荣获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洛南法院、柞水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分别设立“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2023年4月,商洛中院承办的沿秦岭七个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在柞水县成功召开,商洛法院2名干警分别获“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市中院被表彰为“全省环资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据悉,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的发布,是商洛两级法院践行“国之大者”,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护航秦岭生态环境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商洛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力提升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为守护祖脉秦岭、推动绿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彭杰彧、查海英)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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