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法院金融审判会议精神、陕西省“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以及省委政法委和省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在健全完善金融协同治理机制中的作用,加强辖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6月2日下午,长安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金融工作中心)组织长安区法院、区司法局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人行长安支行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长安区法院解读了《关于加强金融纠纷多元调解的实施方案》《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介绍了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及取得的初步成效,并就深入推进此项工作提出建议:一是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对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可度,各金融机构应当积极选择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化解金融纠纷,在授权范围内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作为金融机构会计核销的依据之一。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加深群众对金融工作、金融法规和政策的了解,同时引导群众对涉金融纠纷选择诉调对接机制化解,依法理性维权。三是合规经营,各金融机构应通过提升合规经营水平、优化金融产品服务,强化信息披露等方式切实维护金融业务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金融纠纷,强化矛盾纠纷的诉源治理水平。
下一步,长安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指导力度,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提升金融纠纷化解成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涉金融领域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推动辖区金融市场和谐健康发展。(李玲)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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