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商洛中院以“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为主题,围绕“开展一次培训学习,进行一次社会实践”等方面内容,组织机关干警和第三方服务公司业务骨干开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
高度重视,把握要求。住建部确定每年5月第四周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今年5月22日至28日为全国首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指示精神,加强垃圾分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商洛中院党组高度重视,领会活动要求,把握工作节奏,深刻认识开展宣传周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着力提升法院干警对垃圾分类工作知晓率、参与度。
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商洛中院根据活动内容和要求,精心策划立即行动。分管副院长宋涛同志阅示批办,由司法行政装备室牵头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实践活动的组织安排,围绕活动时间、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要求等,拿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计划,安排专人具体落实。院机关各部门相互配合,确保活动按期顺利进行。
积极参与,抓好落实。一是建章立制有序推进。建立《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等制度,有力保障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开展。二是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墙、展板、电子显示屏等阵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提高干警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三是加强培训深入实践。着重加强对口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实践操作,学习垃圾分类基础知识以及日常生活中垃圾分类技巧,培训解读《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工作习惯,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本次“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既增强了法院干警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下一步,商洛中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积极践行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理念,促进法院干警文明素质不断提升。(文/杨伟娜 陈蕊蕊 图/徐怀晔)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