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是记载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记录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又是展示法官职业素养、显现法院形象、宣示公平正义的载体。在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和“十个一”建设活动中,山阳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制作,多措并举,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精心制作文书。各办案部门牢固树立“案件的生命线是质量,质量的生命线是裁判文书”的责任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诉讼文书样式,精心制作每一份裁判文书,做到语句精炼、结构严谨、说理充分,标点符号和法律适用准确,力争使每一份裁判文书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二是认真仔细校对,层级审核文书。落实裁判文书“四校”制度,并根据“谁校对谁负责”原则,分别在发文稿纸上签名留痕。裁判文书起草后,首先由起草人进行逐字逐句自查,然后交由业务庭其他人员进行校对,法官审核签发裁判文书时再次进行校阅,书记员在裁判文书打印前和打印后送达当事人前再次进行校对。通过层层校对,级级把关,确保裁判文书不出现错字、别字、瑕疵字句等低级错误,严防裁判文书“带错出门”。
三是严格精准操作,规范文书上网。各办案部门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平台公布的裁判文书的格式要求及技术处理规范》等规定执行,符合文书上网条件的应上尽上,对当事人的信息和不应当在互联网公布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保证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格式规范,严防裁判文书“带病上网”。
四是强化文书评查,从严责任追究。审管办加强对裁判文书评查和随机抽查力度,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把裁判文书质量与业绩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对出现瑕疵的裁判文书,所在部门以及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年终考核时分别予以减分,出现重大瑕疵引发舆情不良影响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责问责。(王明 张馨予)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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