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遵纪守法是立身之本,任何藐视法律尊严、抗拒执行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旬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依法对被执行人马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被告马某从原告王某处收购苹果后一直未付果款,双方因此酿成纠纷诉至法院,经调解后被告马某仍然未按期给付案件款,后原告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没有查询到被执行人马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上门寻找均未发现其下落,通过电话联系要求来法院,但马某一直和法官玩“躲猫猫”,拒不到庭,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不申报财产,法官依法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鉴于马某抵触情绪强烈,藐视法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果断做出了拘留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马某采取了拘留强制措施。( 旬邑法院 孙启军 刘鹏勃)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