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三原县人民法院陵前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9月,原、被告因生意往来认识,被告沈某因资金周转提出向原告谈某借款共计100000元。借款发生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将被告沈某诉至法庭。
三原县人民法院陵前人民法庭接收案件后,认为此案事实清楚,有调解基础,承办法官决定进行庭前调解,从情理、法理、诚信等方面劝导被告沈某,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被告沈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沈某自愿偿还原告谈某的借款及其他费用合计111500元,此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纠纷面对面,你谅我让化干戈。三原县人民法院陵前人民法庭始终不忘初心,定纷止争,及时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较好的平衡了双方利益,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实现双方共赢。(赵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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