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陕西洛南法院在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2023-05-05 15:34:5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4月27日,沿秦岭七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在秦岭南麓陕西柞水县召开。洛南法院作为基层法院代表在大会上以《同心聚力共奋进 司法护航秦岭美》为题进行了交流发言,获得了与会领导、法院同仁的高度肯定。

会上,洛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礼武紧紧围绕洛南法院创新推出“树牢生态修复优先一个理念,立足秦岭南麓和丹江、洛河源头两个定位,聚焦修复、惩处、普法三项职能,突出政治、法律、社会、生态四个效果”的“1234”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法,向与会的代表介绍了洛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洛南地处秦岭南麓腹地,是秦岭以南唯一横跨长江、黄河流域县份,是中华汉字故里,人文历史厚重。洛南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最严的生态保护观,将“生态修复优先”司法理念贯穿于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全过程,将保护大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作为职责使命,立足秦岭南麓和丹江、洛河源头两个定位,努力打造“两个基地,两个机制”,建成了全国首家集“司法修复+生态康养”为一体的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建立了洛河源府院联动补植复绿基地,同时与河南淅川、湖北丹江口等三省六市县(区)法院联手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机制,以司法利剑守护秦岭和丹江、洛河流域生态安全,以法治力量为美丽商山洛水保驾护航。

在审结的环资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中,分别采取缴纳生态修复金、原生地放归、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实现生态修复职能。对涉及秦岭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环资刑事案件依法判处刑罚,实现法律的惩处作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采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利用“4•20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举办法治生态共建、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等活动。始终把环资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放在首位,确保环境资源审判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始终坚持法律红线不逾越,实现法治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始终坚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理念,在裁判结果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生态安全的思路,围绕商洛打造“中国康养之都”目标,努力实现环境资源审判的生态效果。

今后,洛南法院将继续以“国之大者”的担当精神,不断强化秦岭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职能作用,筑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屏障,永葆秦岭的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李倩)

责任编辑:曲静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