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工商联召开司法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围绕如何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同20家民营企业家代表共聚一堂、共话高质量发展。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姜长智出席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商务局、投资合作局、税务局、总工会、工信局及20家企业的代表参加座谈。会议由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海峰主持并介绍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建军详细解读了该实施意见。
座谈会上,与会民营企业家充分肯定了西安法院在司法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积极努力和实际成效,特别是认真倾听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和诉求,在优化司法服务、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民营企业纾困解难等方面,推出务实有效的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加大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力度,营造“重商、亲商、爱商、护商”的良好法治氛围,全力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把大事小情办到民营企业的心坎上,“司法服务包”务实精准,让企业家对法治有了更多获得感。同时,与会民营企业家畅所欲言,就企业合规改革、慎用涉企司法强制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等内容开展了热烈深入的讨论交流,围绕影响企业发展的法律难点问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赵雷在发言中谈到,西安法院将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要求,切实找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着力点,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推动破解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围绕全省“三个年”活动和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以理念之变引领高质量发展,真正把民营企业家当成自己人,把民营企业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强化精准要求、突出精细导向、打造精品案例、锻造精英队伍,做实安全发展“助推器”、共建多元解纷“大格局”、答好合规改革“示范题”、架起政商关系“连心桥”,不断做大做强服务民营经济的司法板块,做到企业有呼声,法院有行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最好法治环境、提供最优司法服务、给予最大法律支持,共同推动民营企业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姜长智在发言中谈到,共同探讨西安市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全力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充分体现了市法院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重视,对长期以来支持西安民营经济发展的市法院表示衷心地感谢,并将进一步发挥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法院的协调配合,不断拓展常态联系、咨政建言、工作联动、信息互通、依法维权等方面新渠道、新机制,在凝聚力量上打开思路,在借势借力上开拓视野,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法治资源来确保民企在法治环境下高质量发展。
会上发布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共5部分20条,打造诉前、诉中、诉后全链条司法服务机制。比如建立“2+2服务机制”,即优化全市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等“两个一站式”服务工作,为涉民营企业诉讼案件提供“线上线下、网上网下”全方位、立体化、一站式的诉讼服务,有效降低民营企业诉讼成本。完善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设西安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整合邀调解力量,开展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智慧诉讼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纠纷解决模式。发挥司法能动性,密切关注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各类型案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发司法建议;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座谈,为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同时,意见就依法严惩犯罪、强化产权保护、严格公正司法等方面细化了具体措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安全发展环境,构建安心创新创业发展空间、创造维护合法权益公平环境,聚力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展现更大作为、发挥更大作用。
据悉,市法院以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法治需求为导向,以助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西安营商环境为目标,去年以来陆续发布了《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的意见》等一批司法服务意见,靶向准、措施实、接地气,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西安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落到了实处,评选的10大典型案例具有示范引导作用。今年,市法院已经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将以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契机,持之以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到全市法院现代化建设之中,确保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沿着“六个院”建设“主航道”,在扎实推动“六个现代化”、奋力谱写西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进程中,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西安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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