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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南法院:父子2人私设“电猫”偷猎电死邻居获刑

发布时间:2023-04-13 16:13:4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了吃口野味过嘴瘾,私设“电猫”设备守株待兔,却致邻居触电身亡。4月12日,商南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郝某山、郝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二年。

2022年7月,因野猪、野兔频繁出没,被告人郝某山、郝某某父子二人在其位于商南县富水镇王家楼村七组家中架设“电猫”,并将电线铺设至屋后坡邻居李某某地里,后二人陆续在晚上十时至次日凌晨三、四时给“电猫”通电猎捕野生动物。同年9月7日22时许,郝某山再次给“电猫”通电,致邻居聂某某被电网电击死亡。案发后,郝某某打110报警电话报警,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20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私自在家中架设“电猫”并在屋后农田铺设电网捕猎,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二人应预见该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却以夜间通电为由而轻信可以避免,最终致一人触电死亡,故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郭松伟、陈俊)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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