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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携手多部门健全完善金融协同治理机制 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4-12 14:54:5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潘睿 报道) 4月12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联合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发布会,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协同治理机制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发布会现场

《意见》共有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四部分,设置10项工作机制,30条具体举措。《意见》明确,金融协同治理机制的健全完善,有效运行,从根本上要抓好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核心在于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这一最大优势,着眼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本质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紧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一根本性任务,坚持系统观念,以监管与司法有效衔接、维护金融稳定配合、金融纠纷诉源治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敏感案件问题会商、协力打击“逃废债”、司法建议规范办理、人才双向学习交流、政策法规宣传巡讲等十项机制为抓手,圆满完成全面落实中央金融政策、支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坚决守住风险防范底线、注重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依法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六项工作目标,着力推动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多元化解,确保金融工作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金融法治力量。

据介绍,今年1月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健全完善金融协同治理机制之后,陕西法院与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共同调研,率先落实,在省级层面强化司法与监管沟通协作,优化治理合作模式,以切实举措保障全省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意见》着重加大金融创新的规范支持力度,实现金融案件裁判规范与监管规范最大化协调一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中央金融政策,在遵循商事交易的特点、理念、惯例和坚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基础上,促进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意见》在总结提升全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将金融纠纷诉源治理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更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真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意见》将防控化解金融风险联动机制规范细分为排查、分析、防范、化解四个工作阶段,明确了工作要求、责任归属、协作渠道,并创新建立强化保护国家金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机制。

《意见》加大对“逃废金融债权”行为的制裁力度,进一步规范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明确要求各级法院书面通报涉及国有资产流失、不当利益输送的违规线索的,金融监管部门应及时审查并书面答复;各方在监管、审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时,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意见》进一步规范司法建议程序,切实强化司法建议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要求人民法院在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的同时向上级法院报备,收到司法建议的单位应按时限反馈落实情况。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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