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汉城法庭在审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时,充分发挥驻庭人民调解员作用,通过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化解纠纷63起,其中当事人撤诉42起,按自动撤诉21起,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王某、赵某分别在某小区购买了21套、42套公寓用于出租供酒店经营,某酒店在租用过程中,因经营不善拖欠某物业公司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等共计70余万元。因无法联系到酒店负责人,某物业公司遂与王某、赵某多次沟通,协商未果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其缴纳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等费用。
案件受理后,驻庭人民调解员积极与原被告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分析法律风险,逐渐消除原被告之间的分歧,最终,被告及时向原告支付了所欠付的费用,原告申请撤诉,并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未央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等基层解纷力量的作用,找准司法为民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妥善化解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涉民生案件,努力为社区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汉城法庭 陈政林)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