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田法院民一庭通过与属地司法所诉调联动的方式成功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马某户籍地均为蓝田县蓝桥镇,双方于2010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后因发生矛盾,王某离家,双方分居至今。2023年2月,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原告进行过多次离婚诉讼,双方对立情绪较大,调解存在一定难度。
通过进一步了解,属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家庭情况较为熟悉,为有助于纠纷化解,承办法官邀请蓝桥司法所干部李晶参与调解,通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和司法所干部的耐心劝说,双方对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双方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并当庭向当事人进行了送达,且当事人当庭履行了部分给付义务,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妥善处理案件不仅关乎公平正义,更关乎社会稳定和谐,蓝田法院在案件办理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优势,能更好的处理好群众矛盾纠纷,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薛雄)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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