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法院在执行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灵活采取查封措施,用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既维护申请人胜诉利益、又盘活被执行人企业,形成“双赢”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8年7月,陈某与某移民搬迁小区“社区工厂”签订装修劳务合同,2018年8月装修工程完工,经核算总价款8万元,该工厂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装修款。2021年1月陈某将该工厂起诉至山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由工厂于2021年4月底前支付8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因该工厂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陈某于2021年6月申请执行,并申请查封被执行人的厂房设备,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后因该工厂未履行和解协议,今年2月申请执行人陈某申请恢复执行,并申请查封公司的厂房设备。
办案人员实际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的工厂直接吸纳该移民搬迁小区近50名家庭妇女从事服装加工,若贸然全部查封,将影响移民搬迁小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被执行人称企业目前陷入困境,正在与外省企业洽谈盘活方案,若对厂房全部查封,将影响其他企业进驻意向。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办案法官灵活采取查封措施,现场对设备数量、型号进行清点确认,告知被执行人在不得恶意转移、毁损财产的前提下,允许其正常使用厂房内的设备,并限期履行。
履行期限届满前,在办案人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与外省企业签订两年的租赁合同,外省企业租赁该工厂厂房和设备,继续雇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从事生产经营。该“社区工厂”法人对山阳法院采取“活封”措施表示感谢,当场承诺以租金履行本案案件款。同时,申请执行人对利息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被执行人偿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96000元。
对被执行人“社区工厂”审慎、灵活采取查封措施的这起善意执行,是山阳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精神,主动帮民营企业纾困解难的具体行动,“活封”让执行有温度,让企业有出路,同时,也让胜诉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以兑现。下一步,山阳法院将继续秉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工作理念,以实际行动为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房小康、蔡芸)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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