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助我们要回了赔偿款......”在当事人满意的话语中,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2022年9月6日9时40分左右,被告王某无证驾驶红日牌四轮电动车,行至路口左转弯进入国道时,适逢宋某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其上乘坐有原告张某)沿国道由西向东驶来,两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宋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原告张某无责任。
案件受理后,法官了解到案件复杂性,又考虑到王某家庭负担压力较大,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考虑到本案中的各方实际情况,为避免关系进一步恶化,法官运用“退一步想”调解法,采取“背靠背”分开释法析理,“面对面”提出协调意见的方法,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在法官见证下,王某当场给付完毕,本案得以圆满解决。(旬邑法院 刘宇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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