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案件大都是事实难以查清、法律适用较为复杂的案件,且长时间的诉讼对立让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更加尖锐。面对这样的情形,西安市长安区法院综合审判庭不断探索强化疑难复杂案件彻底化解,充分发挥庭前程序的作用,指导法官助理开展庭前、庭后调解工作。
其中,法官助理王曼丽利用自己的温心柔情,通过法理精准分析、事实大胆推定、合情合理提出调解方案,先后化解了十余起重审中的疑难复杂案件,努力使用更加温暖的调解方式高效化解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原告侯某与被告马某签订《存量房买卖定金协议》,约定马某将其房屋出售给侯某,成交价格为167万元,定金为10万元。侯某支付定金后,马某未及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待侯某催促办理手续时,马某却表示需要一次性付款,否则不同意卖房,经过多次协商无果,侯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马某配合其完成房屋过户手续登记(侯某向马某支付剩余房款),以及支付双倍定金及违约金289077元。马某在审理中提出反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定金协议》。
该案经判决被发回重审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三次庭前会议,双方仍争执不下,各自的态度十分强硬,甚至到了无法面对面交流的地步。经法官庭审中给予法律释明,双方态度始有缓和。在判决前,王曼丽试图再给予调解,遂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在其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才逐渐平和。
随后,王曼丽分别从诚信、和谐的角度入手,细心分析利弊,寻找双方诉求的平衡点,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侯某一次性向马某付清剩余房款157万元,马某配合其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并支付违约金70000元。调解书也在当庭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由于原来过户时房管局要求将房款打到其监管账户才能过户,被告则要求按照调解书内容将房款直接付给自己,案件再次陷入僵局,王曼丽请示法官后,认为法律文书已经确认的事项,无须再履行行政资金监管程序,遂带领书记员、法警及双方当事人前往西咸新区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在给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讲清原委后,房管局立即开通了绿色通道,解除保全、网签备案、核实应缴税额、办理过户等各项手续一气呵成,成功办理房屋过户。至此,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终于落下了帷幕。
“我做的其实很简单,找准你们的症结点,解决你们的烦心事,让你们感受到司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这是我的职责,也是我的信仰!当然,我也有一点私心,如果我能调解一个重审案子,那么就可以减轻法官一些负担,也可以解决由此案所引发的其他系列案件,这样可能会少一点写判决的苦累,也可少一个执行案子,还会少一个上诉案子,可能还会少很多系列案件。”王曼丽在面对当事人的感谢时是这样说的。(长安区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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