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镇安法院木王法庭成功诉前化解一起特殊的共有纠纷案,两兄弟40年的“心结”被疏通,双方冰释前嫌,重言旧好。
乐某付与年过六旬的乐某华系胞兄关系,因性格差异,双方兄弟关系一直不太融洽。1981年,因乐某华即将成家,母亲将家庭共有房屋中的三间分配给乐某华,其余两间归属乐某付。分家后两人因房屋分割及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沟通未果,1982年,乐某付离家出走自此未归,其房产自此由乐某华使用照料。2021年9月,上述房产拆除后,乐某华根据政策获得补偿款41040元。乐某付得知乐某华获得补偿款后多次要求分割被拒,随后信访维权,2023年2月,乐某付提起诉讼,要求乐某华退还赔偿款2万元。
考虑到双方年事已高,案件时间跨度长,办理难度大,本着家和万事兴原则,办案干警分别前往双方现居住地实地调查,倾听双方家长里短,争取乡佬邻舍意见。在了解来龙去脉后,法庭联络综治中心、村委、邻里群众共同参与本案诉前调解,结合所拆除房屋使用维护情况,明确阐明法律意见,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同时在各方“事理、情理、法理”的真切疏导下,该案经过三次调解,最终双方“心结”被打开,双方均表示让步,被告乐某华向原告乐某付支付8000元,两兄弟也放下多年积怨,重归于好,再续手足之情,一桩延续了40年的纠纷最终得以诉前化解。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审慎处理好此类“三农”案件,对于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维护乡村和谐有序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木王法庭将继续聚焦“三农”领域,加强涉农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司法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引领作用,促进乡村良法善治,助推乡村道德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黄涛)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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